第三章 采暖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3.1.1、3.1.40条 采暖、供热

采暖一词别称较多,如供暖、取暖、暖房、暖气等,其中供暖一词在高校统编教材和手册等书刊中近年来采用得较多。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讨论,并经函审和全国审定会裁决,这条术语仍定名为采暖,别名称为供暖,同时单列供热一条。其理由如下:第一,从本条术语的内涵来看,是人为地采取措施使室内获得热量,补偿围护结构耗热量及其他各种热损失。以保持必要的室内温度,使在其中生活、工作和逗留的人员纵然本身并未获得热量但却达到了取暖的目的;第二,从本条术语和其他相关术语命名原则的一致性来看,如连续采暖、间歇采暖、值班采暖、全面采暖和局部采暖等,都是从室内(包括作业地带和局部工作地点)的空气温度达到某种要求,即从室内获得热量的角度定义的;第三,从本条术语所包罗的内容来看,采暖和供热的范围并不是等同的(在某种意义上说采暖系统不过是供热系统的热用户之一),对此,国外也采用不同的术语,如俄语分别用отопление(采暖)和теплоснабжение(供热),英文书刊中除用heating泛指采暖、供热、加热外,还采用space heating特指室内(空间)采暖;第四,从习惯上来看,国内许多单位特别是设计单位使用采暖一词已约定俗成,不致造成任何混淆,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20年来都一直是这样命名的。但考虑到目前国内对这一术语的称谓实际上存在着差异的现实情况,在说明性文字中加别称即也称供暖,以便取得有关方面的协调一致,以后再逐步求得统一。关于英文对照词,采暖按传统译法仍首当推荐heating,同时又推荐space heating,以便在可能发生混淆的情况下加以区别;供热则推荐heat supply与之对照,考虑到国外heating一词也有供热的含义,故同时予以推荐。

第3.1.2~3.1.4条 集中采暖、全面采暖、局部采暖

这些术语的定名均系源于传统叫法。集中采暖和分散采暖的基本区别在于,前者是热源和散热设备分别设置,由热源通过管道向散热设备供给热量,典型的例子是以热水或蒸汽作热媒的采暖系统;后者则是集热源和散热体为一炉,就地产生热量,典型的例子是火炉、电炉和煤气炉等。全面采暖和局部采暖的基本区别在于能否使采暖房间全室达到一定的温度要求。使用分散采暖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固然也可以进行全面采暖,但往往是不经济的,卫生条件也难以达到要求,目前这种采暖方式应用得愈来愈少,要么集中地进行全面采暖,要么进行局部采暖。因此,本标准没有与集中采暖相对应地另立分散采暖一词。第3.1.3条全面采暖一词,因无合适的英译名,因此,英文对照词未予推荐。

第3.1.5~3.1.6条 连续采暖、间歇采暖

连续采暖和间歇采暖的主要区别在于,能否根据采暖建筑物或房间的用途,使室内24h平均温度均能达到设计温度要求。全天使用的建筑物一般情况下应按连续采暖设计;非全天使用的建筑物可按间歇采暖设计,即只保证在工作时间内达到设计温度,其他时间允许室内自然降温以利节能。至于以前由于运行制度不合理或非常时期采取的某些行政措施,以及由于调节需要等原因而采取的间断运行方式,则不能作为鉴别连续采暖或间歇采暖的根据。

第3.1.11~3.1.12条 高(低)压蒸汽采暖

关于高压蒸汽和低压蒸汽的压力界限,仅是从采暖角度定义的,对用于其他目的的蒸汽不适用。以往将低压蒸汽定义为“低于或等于70kPa”不够严谨,故增加了“高于当地大气压力”的限词。至于以工作压力低于当地大气压力的蒸汽作热媒的采暖,本标准第3.1.13条已另列真空采暖一词。

第3.1.17条 集中送风采暧

英文对照词localized air supply(集中送风)部分,系引自B·B巴图林《工业通风原理》的英译本。中英文的内涵名称是一致的。

第3.1.18条 辐射采暖

根据函审专家建议,辐射采暖的英文对照词,国外文献及书刊中最常用的是panel heating,故作为第一译名予以推荐,本标准其他有关辐射采暖的条目,一般情况下也作同样处理。

第3.1.44~3.1.47条 关于蒸汽凝结水回收方式

关于蒸汽系统凝结水回收方式,本标准选列了开式回水、闭式回水、余压回水和闭式满管回水4条基本术语,并作了简要定义。现将这些回水方式在应用方面的典型图示摘引如下(见图3.1.44~3.1.47),作为定义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