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除尘 第4.4.1条 粉尘 在本条术语中的释义中,之所以没有将粉尘的粒径明确地规定下来,是由于各种文献说法不尽相同。例如,具有权威性的国际标准IS03649,通常把能悬浮一定时间且借其自重能沉降的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粒子视为粉尘:美国ASHRAE的《Terminol-ogy of Heating,Ventilation,Air Conditioning,and Refrigeration》以及ASHRAE“手册”(基础篇),通常把粒径小于100μm的固体空气悬浮体(气溶胶)定义为粉尘;日本《集尘技术手册》,通常把含尘气体中粒径大于1μm的固体粒子称为粉尘;英国有关文献把粒径大于75μm的粒子称为粗尘(grit);另据有关文献介绍,在通风除尘领域中,一般将1~200μm乃至更大粒径的固体悬浮物定义为粉尘。根据对上述文献的综合分析,编写了本条术语的释义。 第4.4.6条 气溶胶 本条术语的定义和英文对照词系引自国际标准IS03649,但其中粒径范围0.001~1000μm则是参考有关文献加入的。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烟气、烟雾等均可视为气溶胶。 第4.4.8~4.4.10条 烟[尘]、烟[雾]、烟[气] 这几条术语的释义和英文对照词都是引自国际标准IS03649,但其粒径范围是参考有关文献加入的。这些术语的汉语名称,则是分别根据其英文内涵确定的,为的是使以前比较混乱的叫法趋于统一。如smoke的英文释义是由于高温分解或燃烧时产生的可见气溶胶,许多文献均译为烟或烟尘,故定名为烟[尘];fume的英文释义是由燃烧或熔融物质挥发的蒸气冷凝后形成的固体悬浮粒子,故定名为烟[雾];fumes的英文释义是在化学反应过程中生成的通常带有异味的气态物质,故定名为烟[气]。 第4.4.28~4.4.32条 关于除尘及除尘方式 除尘是捕集、分离含尘气流中粉尘的技术之统称。具体的除尘方式有采用通风机和干式或湿式除尘器组成的除尘系统进行除尘的机械除尘;有采用水力除尘、蒸汽除尘和喷雾降尘抑制扬尘的湿法除尘;有将机械除尘和水力除尘综合在一起使用的联合除尘。本标准将这些常用术语一并收入,以示相互之间的差别。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采用湿式除尘器的除尘系统,属于机械除尘,而非属湿法除尘。至于本标准第4.4.34条(湿法作业),乃是将物料加湿进而防止粉尘放散的操作方式,不属于哪一种具体的除尘方式。 |